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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大学教育基金会

传媒大学教育基金会由中国传媒大学发起成立,于2007年6月21日在民政部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教育部。 传媒大学教育基金会以加强中国传媒大学与国内外各界的联…

传媒大学教育基金会由中国传媒大学发起成立,于2007年6月21日在民政部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教育部。

传媒大学教育基金会以加强中国传媒大学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争取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的支持与捐助、推动中国传媒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与学术水平为宗旨,其业务范围为: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设施改善;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以及优秀教师、科研人员的奖励基金,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资助贫困学生;支持人才引进,资助聘请知名学者来校讲学及任教,资助教师继续深造及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资助教学、科研项目和专著出版;资助本校与国内外大学、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政府间的公益性合作项目;资助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其他公益活动及项目;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教育、培训、咨询等活动。

传媒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基金会名称为传媒大学教育基金会(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Education Foundation,缩写为CUCEF)。

第二条 性质:

本基金会属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

本基金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加强中国传媒大学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争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支持与捐助,推动中国传媒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与学术水平。

本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四条 原始基金: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来源于中国传媒大学捐赠。

第五条 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六条 住所:

本基金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为:

(一) 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施的改善。

(二) 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以及优秀教师、科研人员基金,资助贫困学生。

(三) 支持人才引进,资助聘请知名学者来校讲学及任教,资助教师继续深造及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

(四) 资助教学、科研项目和专著出版。

(五) 资助本校与国内外大学、企业、其他组织、政府间的公益性合作项目。

(六) 资助有利于学校教育发展的其他公益活动及项目。

(七) 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教育、培训、咨询等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批准后开展。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众教育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edudz.cn/zixun/360.html

作者: 大众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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